各班级:
为落实2023届本科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要求,做好去向登记工作,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1.审核状态为“未登记”的学生,请提醒其务必前往就业系统登记毕业去向和档案去向。如无工作,毕业去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“待就业”“不就业拟升学”等。请务必保证全体学生都进行填写,确保离校前不再有“未登记”状态的毕业生。
2.核对毕业去向类别名称和单位名称,需学生确认无误。如需要修改,可联系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退回修改。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,毕业生需登录24365平台进行毕业去向确认,请确保毕业生认可现在填报的毕业去向信息。
3.核对档案去向,需核对档案接收人、档案接收单位名称、接收人联系电话、档案接收单位地址是否准确,如需修改可联系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退回修改。并注意核对以下情况:
(1)如档案暂时留校,请将档案转寄类型选为“其他/待定”,并不要填写地址电话等信息。只要档案转寄类型为“其他/待定”,则该档案不会参与集中派遣,请务必注意只有不参加集中派遣的毕业生才选“其他/待定”(集中派遣后,可在暑期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值班时间自行前往大活204办理档案转寄)。
(2)如果档案要寄回生源地,请将档案转寄类型选为“转回生源地”,系统会自动跳出对应地址信息,如果没有跳出,或者跳出的信息有误,可在系统内直接填写正确地址信息。
(3)升学到本校的毕业生(含长学制)请将档案转寄类型选为“其他/待定”;升学到外校的毕业生请将档案转寄类型选为“签约单位接收”,上传升学院校调档函,并完整填写相关地址信息,不要选择“其他/待定”,选错的、未完整填写地址信息的请联系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退回修改。
(4)就业的毕业生,请根据档案接收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档案转寄类型为“签约单位接收”“托管单位接收”“上级主管单位接收”。
4.毕业去向和档案去向均核对无误后请毕业生在纸质表中签字。
学院学工办
2023年6月16日